水質檢測中心開展2022年內審工作
近日,水質檢測中心組織內審員和有資質的審核人員,代表實驗室對管理體系進行了一次內審,目的在于保證實驗室管理體系的持續符合性和有效性。內審是促進實驗室自我約束、自我診斷、自我改進的一種方式,檢測機構需要每年開展至少一次內審活動。
此次內審為期3天。內審人員分為三個小組,以《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》RB/T 214-2017及補充要求、有關法律法規或標準為審核依據,通過召開首次會議、現場觀察、詢問、查閱文件記錄和召開末次會議的流程方式,分別對辦公室、檢測室、質控室進行交叉審核,審核的內容包括機構、人員、場所環境、設施設備、管理體系五個方面。
經過觀察現場、查閱文件后,內審人員記錄了機構存在的5個不符合項,并要求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認真分析產生不符合的原因,擬定有效可行的糾正措施,在規定期限內,認真落實整改并持續保持。針對此次發現的不符合項,最高管理者強調水質檢測部門要加強質量管理、評審準則、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,要加深檢測人員對管理體系的了解,養成“寫我所做,做我所寫”的好習慣。整體而言,此次內審結果表示實驗室的管理體系運行良好。
此次內審讓我們再一次認識到檢測工作的嚴肅性和嚴謹性。作為一名化驗員和內審員,唯有不斷學習體系相關知識,了解和掌握先進的理念和方法,做到與時俱進、更新思想、學以致用,把日常工作做實、做細,才能推進水質檢測中心的管理更加制度化、規范化和程序化。
(通訊員:呂夢園)